(2018-04-16 15:28:57)
标签: 宇宙 修行 分类: 公开博客
从上篇解读中,我们可以知道,“人生”最基本定位的结论中只有两个要素——天道和人性。那什么是天道呢?
天道者,天下之道,即是之前提到的地球空间法则。从古代的阴阳、五行、八卦、占星、风水、堪舆等等到现代的天文、地理、物理、化学等等科学技术,从古到今都是人类一直在探索和研究的。由于其涉及的面非常广,理解和掌握的难度非常大,目前暂不解读。本篇主要讲述与每个人现实生活直接相关的问题——人性。
什么是人性?人性,就是指人类的属性。如果把这个属性进行高度概括,那人性就是指人内心对于生命的敬畏与尊重,同时致力于个体生命层次提升的特性。
在这一定义中,只有符合这种属性的高等生命体才能称其为人。其中,“高等生命”在维度空间里特指的是三维及三维以上的生命。这也就是说,真正的人与其外表、形态等没有关系,只与其属性相关。
人性的定义,不仅仅适用于地球,而且适用于所有维度空间的高等生命。高等生命在进化过程中,无一例外都会越来越接近“人形”,这是整个宇宙高等生命进化的一种特性。但是特别需要注意的是,具备人形的高等生命,不一定属于人类,因为属性不一定符合。
老同学都知道,几年前这个定义刚写出来没多久,我就把博客关闭了。因为我发现有的同学对此不以为然,还有的甚至出现违背的现象。有鉴于此,我将人类对生命真相认知的理解和接受能力评定到最初级,出于保护的原因暂时不再谈及。
那么,为什么这么一个定义会造成如此严重的后果呢?
因为这是人类历史上最基础、最重要也是最核心的定义。个体的现在与未来的生命历程,都与此息息相关;整个人类文明的生死存亡,也都与此息息相关。
人性的定义,这是一个细思极恐的定义。因为在此定义下,符合其属性要求的人数可以说是凤毛麟角,包括绝大多数自以为是所谓上层精英中的精英人物都还差的很远,可以说现在整个地表近乎都是无人区。而其中最可笑的是,有些国家的个别组织为了维护所谓优等人种的利益,甚至提出“世界人口灭绝计划”。不知道他们这是从哪里来的优越感,认为自己优秀到不被灭绝?殊不知,在这起心动念之间,元神就濒临死亡了。
社会上一直流传着这么一些话:人在做、天在看;坏人会遭报应的;不是不报、时候未到;装X被雷劈等等。在很多人的意识里,他们所认为的坏人就是应该现世报的,报的越快越好,越惨越好,而如果这些坏人中出现了有人活的好好的事情,就会认为是上天眼瞎了、上天不公平。
从正文可以知道,无论人类社会发生什么,最初的创造者都不会知道,过去是这样,未来也是这样。整个地球空间的运行机制是亘古不变的,并不会以人的意志为转移。无论个人也好,群体也罢,人类的事情只能由人类自己去解决。换个角度来说,如果人的意志可以决定空间法则,坏人都如其所愿被雷劈死了,可新问题将是地表到最后都不剩几个人了,甚至包括这个想劈死坏人的发愿者,因为现在绝大多数人都并不符合人的属性,都是所谓的坏人。
人是一种很复杂的生命体,并不能简单的用好坏、优劣、对错这种二元法来区分,只有看其属性才能进行辨别,在这个基础之上才有高低层次之分。
当一个人明白了人性这个概念时,那就意味着自己现在就必须做出选择。这个选择将决定你现在的思想和行动,而现在的状态就决定了你未来的生命历程。
是的,就是这么一个看似简简单单的定义,却决定了一个人甚至一个文明的命运。限于篇幅,这个属性里面所隐含的意义将在下章继续解读。
杨-柳1
细思极恐,不敢懈怠。4月16日 18:50
_澄杺_
高等生命在进化过程中,无一例外都会越来越接近“人形”,这是整个宇宙高等生命进化的一种特性——由此而看,虽然达尔文的进化论在根本上是错误的,但并非没有一点根据。人类的人身形态确实是由其他生命形态进化而来,但不是发生在地球这个空间,也不是来源猴子大猩猩之类。数年前老师在贴吧曾提及过人身的产生,由于暂时不便翻查记录,我只记得要点:您说人不是神创造的,不是神创造的,并非就得是猩猩变的,追问之下,老师说是化生的。我当时不明白,看到这篇有些懂了,原来人的元神不是来源于地球,人形也不是在地球形成的。4月16日 23:29
_澄杺_ 回复 创世王:我还在复习补课,有些问题可能问得浅薄可笑,老师如果觉得不值得回答请略过。(4月23日 20:53)
_澄杺_ 回复 创世王:老师,那我这段的理解是不是错了呢?我的意思也不是把元神和身体分开,而是指人身这种形式并不是在地球进化形成的。(4月23日 20:51)
创世王 回复 _澄杺_:之前就说过了,低维度生命无法理解高维度生命,就像你无法理解“先有鸡还是先有蛋”这样的问题一样。(4月17日 11:19)
irene_seeworld 回复 irene_seeworld:天地人,人居中,人本就是天地的产物,与地球之『地』,息息相关……(4月17日 05:09)
irene_seeworld 回复 _澄杺_:应该不是这个意思吧?应该是其他空间也有符合人的属性的高级生命,有机缘也能投生地球的意思吧?或者往人形方向进化?女娲捏泥造人,虽是传说,但也应该有些流传的源头,如果要在地球稳定存在,必定需要本土的生命元素。如果人形都与地球无关,就真的能应了老外移民外星的心思了。(4月17日 05:02)
_澄杺_
虽然一直记得老师对人性的定义,但记得与懂得、与践行,还是相距甚远。尽管有心理准备,看完这篇,内心还是比较沉重。然而,按目前人类社会的发展态势,乐观点也是慢性自杀,无怪乎某些精英早就打移民太空的主意。既然要涤荡乾坤,希望能做得彻彻底底吧,不要留有卷土重来死灰复燃的余地,这样,生命的逝去即使恰如其分,也算死得其所。4月16日 23:51
杨-柳1 回复 _澄杺_:利用有利的环境,有限的时间,提高自己是唯一的出路。随着自己的提高,身边环境也慢慢发生变化(4月18日 08:49)
_黄石_ 回复 _澄杺_://@黄石 回复 @_澄杺_ :你身处的任何环境都是来磨练你的,事世无偶然。只是你是否清醒意识这是在锻炼你。(40秒前)(4月17日 23:47)
_澄杺_ 回复 _黄石_:不矛盾不冲突的。既然代价难免,我希望能在规则和机制层面的设计上保障地球的长治久安,毕其功于一役,不愿类似的情况循环往复。对个体而言,当然是要珍惜机会的。至于我本人,由于自小接触的观念及身处的环境都是倾向压制个性忽视个人利益的,令我在个性上对自身的重视度不高,对自己的信心也不足。要从现实和固有观念中超脱出来,不是时时能做到,但我一直在努力创造条件的,没有妥协过。(4月17日 20:28)
_澄杺_ 回复 _黄石_:让地球“永远”实现它真正的存在价值吧(4月17日 00:19)
_黄石_ 回复 _澄杺_:对于人这个群体来说经历这么多文明纪元都存在,只是不符合法则到了极点就重来。但是对于个体来说错失一次提升的机会却是非常可惜的,不努力可否保住人身再来都是问题,再则再来前世记忆全部消失有机会再闻得正法吗?从这点看,个体的提升则是放再第一位的。(4月17日 00:10)
老子太极拳道瑜伽傳承人
我昏昏,人昭昭;我闷闷,人察察。湛兮似或存……。4月17日 05:23
天__河
人性的定义:对生命的敬畏和尊重,致力于个体生命层次的提升,对我而言,后者可能做的不够好,难度也更大。两者都要做得到的话,得需要对正法有相当层次的认知理解能力,而对于普通人来说,从出生后受到的教育,到长大后进入社会受环境的影响,要同时做到这两点非常困难。但我还是相信随着正法日后的普及,会有越来越多的人做得更好,我想首先我们这些已经接触正法的同学得做好表率,以身试法。
我想关于人性的定义有两点不好理解,一是生命的范围。二是如何提升生命的层次。
我的理解是:生命的范围涵盖面广,不单指现在世界上的人,包括类人,其他人种,动物,植物,灵体等等。而生命层次的提升,实质上是元神境界的提升,就要从工作,生活,感情,身体,思想等等层面先入手去提高,去做好,这也是老师从几年前就一直强调和灌输的内容,就跟爬天梯一样,爬完了一段就进入下一段,想来也是个浩瀚的工程。4月17日 20:20
_小麦321_ 回复 无111名:灵体我认为也是生命,既然是生命也应该尊重和敬畏。这里的敬畏我理解不是害怕或者崇拜,而是要有谦卑包容的心态。就像生活中面对其他人,很多人虽然有不少缺点,但同时也有值得我们学习的地方。(4月18日 12:28)
_小麦321_ 回复 无111名:我理解的对生命的尊重也包括对动植物。动植物不仅作为人的食物,同时也起到维持生态系统稳定的作用。食物方面,人要懂得感恩,不挑食不浪费食物,吃东西主要是为了温饱而不是满足口舌之欲。生态环境方面不能过度开发,影响其他物种的生存环境。保护生态环境同时也是保护人类自身的生存环境。(4月18日 12:22)
无111名 回复 天__河:灵体是存在于另一个人类不可见的维度空间,按地球法则规定灵体应该与人类互不干涉的,所以人类也不需要接触或尊重敬畏灵体吧(4月18日 11:22)
无111名 回复 天__河:根据旧博文对人性定义中的第一条,我的理解主要是指要做到对“人类生命”的尊重和敬畏。因为地球家园的存在是以为人类提升生命层次为中心轴,而动物和植物的存在完全是为人类存活提供食物和光合作用吸收co2的目的,所以屠夫和猎人职业性地杀猪或打渔也不算是不尊重动植物的生命。(4月18日 11:22)
_小麦321_
为什么高等级生命在进化过程中会越来越接近人形?记得以前我不信一些网上的关于外星人形象的信息,因为我觉得那些外星人的样子太缺乏想象力了,基本都是人形的,都是一个脑袋,两条胳膊两条腿。宇宙这么大,生命种类会有很多很多,形态也应该千奇百怪才对。
现在看完老师的文章再来思考这个问题,我觉得宇宙中的生命形态确实是很多的,但是高等级生命都是接近人形的。是因为这种形态更能适应环境,更容易进化升华吗?还是说这根本不是问题,即使是另外的形态,人们也会问,为什么是那个形态?感觉这个问题和分形理论有点关系,同时又感觉宇宙虽然很大,但是各个维度空间之间都有着各种联系,就像无数细胞组合在一起形成一个完整的生命体。4月17日 23:14
_黄石_
我记得老师以前解读过“人”这个字。从严格意义上看,这个字的造型并不符合人的的特点。反而是“大”字更符合人的形态,有手有脑可以顶天立地。古文上 “人”字与“尸”类似,只是“尸”是躺着的。如果从古人造字来解释老师人的定义,如果失去人性这一法则,人就等同于行尸走肉。4月17日 23:36
jamborees
再次品味一下人的定义。对生命的敬畏和尊重:我觉得这个要求是很高的。“敬畏”首先就是不能自大,深究下去是需要有正确的宇宙观的,否则无法客观看待地球空间和宇宙的关系,其中包括各层次的生命体的存在。“尊重”稍微微观一点看,至少也要对临近地球维度的存在,地球生态,地球各个物种之间的关系,特别是人如何在地球发展等问题有客观认识。对人来讲,生与死至关重要,同时如何生,以何生,如何更有利于人类的生和可持续发展也是重要内容。
致力于生命层次的提升:对于一个普通人来讲,先要保持身心的基本平衡状态,具备一定物质基础和心性基础才能真正接受挑战和参与提升。“致力于”有长期和坚持不懈的意思,就是说没有停顿,否则不进则退。“提升”还需要方向正确,走的路不对头,越使劲偏离就越远。4月18日 08:36
创世王 回复 jamborees:不错,对定义的理解是比较准确的(4月18日 21:49)
畅清11
先搬几段和“人”定义有关的法理来帮助理解。
一、
”那就是想拥有人的权利,就必须首先达到人的要求。如果以吃好穿好住好玩好,甚至爱情美满、家庭幸福、子孙昌盛为生活目的的人,就不配拥有人的权利。“
二、
“以理财这个课题为例,如果个人占用过多物质资源,势必会造成其他人的生存资源缺乏,这是对人生命的漠视和尊严的践踏,这是人性的第一要点内容;再来看人性第二要点,理财能否使你的生命层次得到提升或者使你身心得到锻炼提高?很显然,这也是没有的。既然人性最基础的两点属性都不具备,那这件事其实就是没有意义的。”
三、
精神境界的提升对于“与世无争”的说法,我并不赞同。人活于世,犹如逆水行舟,不进则退,若没有抗争的精神,恐怕连自己的人身都保不住。可是,对于修行人而言,最核心的是要逐步在这样的抗争中得到精神境界的升华。世上若没有矛盾,就没有去解决矛盾的思想和作为,可是没有思想和作为,人的境界又如何得到提升?至于说到抗争的结果,可能会有输有赢,可能会两败俱伤,也可能是双赢或多赢。那么,对这个结果的掌控能力,就是你精神境界的展现。
如何得知精神境界得到提升?只要对比自己以前的经历就可明了,同一件事在十年前的想法和作为与现在不会相同,十年后又会有所差异。这样的变化对于正法修行的人而言,在精神境界上一定会是一种提升。但对于常人来说可就不一定了,很多都是在走下坡路。因为绝大多数常人的一生是随波逐流的,能做到逆水行舟的只是极少数人。这也是很多常人在中后期犯重大错误的原因所在。4月18日 21:29
_澄杺_
老师,植物人问题应该怎么看待?从人性的定义分析,植物人已基本不具备个体提升的可能;如放弃维持其生命体征,又是否构成对生命敬畏和尊重的违反?4月19日 00:11
创世王 回复 _澄杺_:你有什么法理上的疑惑就提出来,尽管有些我觉得很简单的没必要写的,对于很多人而言可能都难以理解。关于车辆保险的事,确实要注意,主观上不犯错不表示客观上就不会出问题,要首先学会保护好自己。(4月22日 08:36)
_澄杺_ 回复 创世王:管中窥豹,从这个问题能看出现行法律理念和规定与法理的差距比我想像中大得多。
植物人、截肢、瘫痪等情况在医学上被评定为一级伤残或接近一级伤残,而一级伤残的赔偿金与死亡赔偿金在计算标准上是相同的,但这些伤残情况除了后续的医疗支出,还有后续护理等长期性支出。也就是说,对同一个事故而言,造成这些伤残情况比造成死亡要付出更多的经济补偿。这就导致了两个现象,一是肇事方可能会故意加重伤害后果,所谓的“撞生不如撞死”,新闻偶见报道的车辆撞人后倒回再次碾压,以及药家鑫事件,都与这个有关;二是家属为了获得更多赔偿而暂时维持伤者躯体存活。不讨论个体作出这些行为的心性偏差,这样的规定确实一定程度上会把个体导向违背法理的方向。
老师现在主要讲解基础法理,我本不应该在这个问题上多作停留。再作补充,一是既然提到了,就想在老师讲解世间法时,为同学们理解现行法律与法理的差距提供范例;二是知道有同学对车辆投保的问题不够重视,想及早提醒。
事实上,严重伤亡的事故发生过程未必多么惨烈,很多时候碰撞到行人或者摩托车、电动车上的人,头或者四肢关节一着地就很可能造成严重后果,保险额能最大限度的承担,于人于己都很重要,否则一旦遇到,生活的主动权就难以再掌握在自己手中了,物质层面的负担就十分沉重,更遑论精神层面的提高。我建议是必须投保当地保险公司能承保的最大限额第三者商业险加不计免赔,我自己这几年是宁愿车损险和盗抢险都不投,第三者险也要投最大限额的,因为车哪怕没了,也不过就是一辆车的损失而已。当然,小心驾驶预防事故是前提,我是灰暗的事情见多了容易草木皆兵,但这个风险我还是希望同学们注意的。(4月21日 15:39)
创世王 回复 _澄杺_:怕又解决不了问题。你现在能做的仅仅是在现行法律的基础上,尽量往正法上靠。将来的法理体系完全不同于现在,以后在世间法内容上会讲到。(4月21日 10:32)
_澄杺_ 回复 创世王:家属自然是按最长的维持年限起诉,想最快得到最多赔偿的,诉讼期间肯定会尽力维持,否则就不是植物人案件而是死亡案件了,至于他们的真实意愿或者诉讼结束后的行为,我就无从得知了。这类案件实际涉及到赔偿方、植物人、家属三方之间的利益博弈。如果毋须由我来考虑植物人的利益,那可以减少些顾虑了。
我上面提到因看不过去而主动阻止和建议,不是指影响家属的意愿,我很注意不介入进去的,而是制止赔偿方拖延的手段,我不齿的是在家属失去亲人的伤痛下还要向其施加压力的行为。之前的表述不够清晰,再作一下补充。
经过老师明确的指导,我怎么也会克服自身和现实因素,不敢违反法理的。老师此前提醒说我会在工作中非常困扰,现时有点具体体会了。以修行人的身份,用正法的格局符合法理地处理这些事,确实殊为不易,凭自己对法理浅显粗陋的认识,离合格还很远很远。看了老师的回复,我甚至觉得自己从事的是高危行业,油然而生诚惶诚恐的感觉,好怕做错了事而不自知。(4月20日 22:25)
创世王 回复 _澄杺_:前面已经反复强调过,不能在主观上违背法理。正如上面的回复,这种案件主要看家属的意愿。从生命的角度来说,维持植物人的躯体存活会造成其元神无法转世,也会占用大量社会公共资源。现在主要讲的是对法理的基本认知,以后肯定要讲到世间法。(4月20日 13:25)
_澄杺_ 回复 创世王:两年前处理一宗交通事故导致植物人状态的案件期间引起过困惑,一度很想请教老师。
情况是肇事车辆一方跟植物人一方同责。植物人年龄将近60,家境还好,有社保,费用大多可由对方和社保负担。肇事方车辆保险买得不多,也是一般家庭,赔偿态度比较积极,但植物人的医疗费和后期维持、护理费用较高,长期来说对他们负担太大,希望我为他们劝说家属一次性赔付了结,我拒绝了。我知道一次性赔付意味着什么,不愿介入这样的因果,在现实层面也存在道德甚至法律风险,从自我保护的角度也不应这样做。不过我婉转问过原告律师家属的想法,据说她的丈夫很坚持,难得的伉俪情深,儿子则倾向放弃。考虑到当时伤者还没出院,后续情况不明,当时只判了比较短期的费用,不至一次对肇事方造成太大负担。
最近又遇到两宗尚在处理当中。其中一宗的主要责任方的律师用各种技巧和手段拖延诉讼,想逼迫家属一次性赔付了结或者因无力支付费用而终止治疗。我还是看不过眼而主动阻止过,也给过家属一些建议,保障了伤者目前的治疗。
因为后期维护费用是预先支付一定年限的,年限越长数额越高。前一宗的植物人,维持下去其实对另一方的生存状态是有较大影响,虽然这也是他们要为自己的行为承担的后果,但身处其中的我在法理上应否作出平衡呢?后一宗案件的赔付方有足够能力,从有利家属的角度判的年限长些更适宜,但一次性给予赔偿过多也可能导致家属怠于维持伤者的状态,法理上我是否需要考虑植物人的利益而进行一定权衡?
我在认识上是知道植物人已经失去生命意义的,但在处理时绕不开现时的法理情,过程中不免纠结和困惑,也怕犯错而自伤,既然再次遇到了,想在老师这里领一个安心,在内心层面也少些跟自己打架。
另外,老师,我现在已经清楚知道植物人不属于人了,如果我在日后面对时仍出于同情心对他有一定的偏向,算不算违背法理呢?如果我明知他人损害植物人的利益而没有提醒和阻止,放任事情进展,虽然超出我的职责,但我在能力上是能作为的,这样在人性上我是否有过失?(4月20日 13:09)
创世王 回复 _澄杺_:这问题其实主要是看家属的意愿。从法理上来说,植物人已经不再属于人了。(4月19日 22:03)
畅清11
一、内心对生命的敬畏与尊重
一是发心要正确,发自肺腑,不是表面文章做给人看的;二是怎么理解生命,这些生命不仅包括可看见的动植物也包括看不见的灵;三敬畏,为了让人在地球上行使唯一的权利“提升”天生万物以养人,如果不提升就得毁灭吧,这点让我产生了强烈的危机感;四、尊重,考虑每种生命存在和发展的客观需要,不可以为自己而挤占其他生命的空间和资源,各种生命在地球上共存共荣。
从个人来讲,具体用于指导入世:以诚待人;以恭敬心感谢各种生命在个人成长中的付出,比如选择食物、药物时能用植物解决的就尽量选择植物不用动物;不浪费任何一种资源、不浪费他人的劳动成果、不占用他人的时间尽量高效完成,说话写字也都尽量言简意赅等等。
二、致力于个体生命层次的提升
关于生命层次的提升,老师讲过“身心得到锻炼和提高”和“精神境界的提升”。
“身”“心”各有基础,身心又能互相影响互相转化。个人理解,身的基础是物质条件和身体条件,心的基础老师一直强调的“谦虚平和的心态”和“包容”。精神境界的提高不仅从“身心提高”中获得,还有一个重要的提升途径是做好身边事,解决好现实中的困难,承担应该负的责任,经过各种历练,暂时没有条件解决好的,也要时刻清醒的认识到这是入世修行必不可少的磨练,正确的认清形势(目前是该为还是不为,做什么)、保持良好心态、有步骤有计划的去解决、逐步缩小差距进而达到目标,实现一小步一小层面的平衡,这就是提升的一小步。
从个人这两年体会看,提升是最有挑战的:正确的认识自己是基础、然后再去找正确的方法、再坚持不懈的练习才可以解决问题,其中任何一个环节出错都无法达到目标,最难的还是在这个过程中保持稳定的心态,遇困遇挫就容易心灰意冷、停滞不前,这种心态连稳定都达不到自然谈不上提升。4月19日 10:30
创世王 回复 畅清11:有什么看法就是要说出来,这样才能发现问题。其实我只是意外客串了一回老师,未必能当好这个角色。反人性不仅仅是指内心的违背,还有行动上的忤逆,这种情况产生的后果最为严重,最大的可能就是元神彻底的消亡,也就是真正意义上的死亡。(4月20日 01:19)
畅清11 回复 创世王:谢谢老师指教。是学生用词不严谨,这种表达会对新同学理解法理造成不利影响。我想表达的是:这一世有以您为师的机缘都不能最大程度的提升的话,以后的轮回里基本也很难有可能提升了,最后的结局悲观一点就是毁灭了。反人性,是指违反"内心对于生命的敬畏与尊重"这条标准吗?(4月19日 23:02)
创世王 回复 畅清11:意思大体上是对的。但是不提升不一定意味着毁灭,更大的可能是生命层次的不断降低,这个得和反人性区分开。(4月19日 22:09)
畅清11
老师,单纯为了美去整容的人不尊重自己身体;从整容者本人角度看,整容行为对其身心有益,但从法理来看,不符合自然法则吧(不知词用的对不对)。这样的人归在哪一类?
5月14日 22:39
(5月15日 09:59)